听说你也不太会读书

    记得那还是在上小学,父亲淘回一本书来,名字叫《万山红遍》,当属我的第一本启蒙小说了。我当时还没认全字,厚厚的一部书竟然全读过来了。直到现在,隐约记得有个英雄郝大成,有满山的映山红,后来知道就是红杜鹃,也因此家里养了好些杜鹃花。有个民歌谣:马儿骑着官儿走,砖头咬住了狗,菩萨手执杀人刀……这些全是印象中的故事,而其中渲染的内容和社会面貌,皆因我太小,太懵懂,所以我并不曾领会。
    中学时代,看过的书比较多了,四大名著也接触了,可是一目十行,只贪得个故事情节,其他更深入、更社会的东西,我竟没读出。唯一能记起的就是林妹妹的多愁,刘关张的义气,一些大抵通俗的故事,好像再没有其他了。
    再后来,为了个文艺青年的范儿,我淘回来不少,像马尔克斯的《百年孤独》,雨果的 《巴黎圣母院》,奥斯汀的《傲慢与偏见》,还有小仲马的《茶花女》,斯汤达的《红与黑》等等,案头上,最醒目的地方摆着,甚至好友约我出去,我也会象征性的带一本《简爱》。我用这种方式掩盖着自己的浅薄与无知,我用这种方式炫耀自己精神的富有。但或与人交谈,我也能侃侃,当然是浅谈即止,不然露馅喽。
    就这样,浑浑噩噩十几年,我这个伪文青依然在做样子,不管什么书,囫囵吞枣,从不深究。直到现在,拿起笔写作了,我才认识到自己的肤浅,写一篇文章常常停留在表面,写不出所以然。我才知道,原来我一直不会读书。
    再次拿起 《百年孤独》,这本1982年就获得诺贝尔奖的书,用心揣摩那开创了震惊世界文坛的史诗级别的开场白:
    很多年以后,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,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。
    怎么样,单单这样一句开头,就用了过去式、现在式、未来式,真是巧夺天工,让人膜拜,成为无数作家模仿的套路了,马尔克斯成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,不枉虚名。说来也怪,以前看他的书,觉得艰难和生涩,一片浑沌,总是感觉不上手,或者是不合胃口吧,总不是大作家写得不好吧。如今经历世情凉薄与安暖,在这个物欲横流,人心浮躁的社会,看这种书,却有了共鸣:
    她的生命就消磨在刺绣裹尸布上了,据说她是白天绣,晚上拆。她并不想以这种方式打破孤独,相反,想以这种方式来保持孤独。……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,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,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。孤独到极致,该是怎样的风景?这一刻,我突然感觉到生的意义,感觉到真正读书的美妙。于是,沏了一杯茶,静静地,和马尔克斯,马尔克斯的书,无声地交流,整整一个下午,除了厕所,哪儿都没去。
   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读书了。静心读,方能读出真谛,感受生活。所谓这世界万物,道理万千,都抵不过一本书带来的烟火:驱赶孤独,升华心灵。书不会给人带来任何财富,却可以让一无所有的人感觉不到清贫,书,就是冬日的暖阳,阳春的热茶,让喜欢它的人温暖一生。纵观人生不过是一个“情”字罢了。爱情,友情,亲情,人间的世情……情由心生,烦恼也在其中,我若读书,风又奈何……
    袁淑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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